文/谭丽莎
他带着深褐色的石头墨镜,躺在那张竹椅上,双手十字交叉,放在肚子上。
虽然他思维敏捷,思路也清晰,但已懒得说话。他注视着天空,看着天上的云朵,偶尔有飞机经过,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线。
浩渺的星空,仿佛是他向往的地方。
一抹绚丽的红疾驰而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在拼命地奔跑,鲜艳的红裙子随风飞扬,脚下的带攀绣花布鞋沾满泥土,穿过长长的浓雾隧道,也没追到那辆疾驰的岁月列车,站在黄橙橙的麦田里,她哭喊着……
无数次我做同样的梦,因疼痛而苏醒,心如蛇啮,凄入肝脾。
他的生命贯穿了我人生的三分之一。
我呱呱坠地那年,他是公社书记。通讯员告诉他我出生的消息,他开完会第一时间赶到,接过襁褓中的我,高兴地说:“我的乖孙女哟!”
我几个月的时候,他下班回来就抱我,用他的双手将我高高举过头顶,然后卡着我的两腋,任我在他的腿上蹦啊蹦,直到我蹦累了,他也浑身湿透,两臂酸痛。
晚饭的时候,母亲将圆形的折叠小木桌放到院子里,四菜上桌,然后是六碗稀饭。
我已会走路,老是去摇晃小木桌,稀饭洒到桌上,母亲要打我,他连忙把我抱过去,带到旁边的苹果园里玩儿。约半小时以后,再带我回来。
这时稀饭已经放温,上面凝固了一层皮。我飞奔过去,围绕圆桌把六碗稀饭皮儿转着圈儿挨个儿喝掉,他在旁边哈哈大笑。
这个喝稀饭皮儿的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只要有稀饭,我就等待着上面一层凝固成皮儿,用筷子拨到一起,稀饭皮儿和着泪水,将他和我快乐的童年一起送进嘴里。
童年的小菜园里都是我爱吃的水果蔬菜。草莓未熟透就被我干得差不多了,葡萄还绿着的时候就被我和鸟儿分吃干净了,我上小学时根本不知道葡萄是紫红色的。黄瓜和番茄是我的最爱。只有无花果我不肯吃,比起草莓和葡萄,它没有鲜艳的色泽,我嫌弃它的粗糙。
有一种花,简直和家里那只大公鸡头上的冠子一模一样,他告诉我那是鸡冠花。
他带我去菜园子里施肥、浇水,虽然我不是吃就是捣乱,他也从不呵斥我,总是笑呵呵的。母亲说他很严厉,谁干工作不认真就会受到严厉的批评,我也见过通讯员小李叔叔红着眼睛从他办公室出来。但他在我的眼里是慈祥又温和的。
入小学需要会数一百个数,他将我带到办公室,用一个晚上教会了我,从此就挂在嘴边,人前人后都骄傲地说他的孙女聪明,一个晚上学会了数一百个数。
他每晚都看书。我躺在他敞开的棉袄里,身下是长毛的狗皮褥子,暖和又舒适。那时候没有电热毯,更没有空调,但我从来没觉得冷。小学的作文,我写的都是“暖和的冬天”。
他送我上学,学校门口摆地摊的都认得他,因为每到大门口,我都要给他要五角钱。
父亲母亲交代不让惯我,不能给钱。
他说“不给”。我就抱着他的大腿(再大一点搂着他的腰),必须给五角钱,否则不放他走。他扬起巴掌要打的样子,我一点儿都不怕,死抱着不丢手,他反而哈哈大笑,扬起的手摸向上衣口袋(他喜欢穿中山装),从里面掏出五角钱。
几个摆地摊的一起哈哈大笑:“你这个孙女呀,鬼能着呢。”然后吆喝着吸引我过去买他们的东西。
我买两袋棉花糖,又截三角钱的松紧带(做“跳皮筋”用,一种游戏)。五角钱花完,满意地同他再见。
他教我背诵唐诗三百首,给我讲抗日战争时期他被日本鬼子抓去做伙夫后来想办法逃走,给我讲发大水时他带人组织抗洪抢险,在水里站了三天三夜。
他卷起裤腿让我看他的腿,那上面的皮肤像鱼鳞一样,没有汗毛,交错的干纹像黄土高原旱时干裂的土地,一抓皮屑乱飞。
他是风湿腿、老寒腿,我却从没有听他说过腿疼。
他喜欢晚饭时喝点酒,让我去给他买杜康或张弓。他吸那种两角钱的雪茄型香烟,记得是邙山牌的,有时是“大前门”。
他整天告诉我,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毛主席是伟大的。给我讲嘉兴南湖的那只船,讲秋收起义和井冈山会师。他拥护党的政策,坚决跟党走。我工作以后他常对我说,要听党的话,为国家做贡献,好好教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他是正县级的离休老干部,工资错了一级,父亲要给他纠正过来,他摆摆手坚决制止:不工作了,国家还养着,不要再给国家添麻烦了。就这样一直到去世,他还少拿一级工资。
他是包办婚姻,年轻的时候在外面当干部,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回家说退婚,被我的老太爷吊起来打一顿。
虽然我的奶奶也很善良,但他们没有爱情。
奶奶离世后他一直和我的父亲住在一起。离休以后经人介绍又和一个女人结合,才搬出去自己租房。
他的离休工资并不低,却一分钱积蓄都没有。
他们一起过了十几年,他把所有的深情都给了那个女人,直到他八十四岁那年有病,那个女人将他所有值钱的东西席卷一空,我的父亲又将他接回来。
我的父亲是医生,在父亲和母亲的精心照料下,他大病痊愈。愈后父亲带他体检,结果显示,八十六岁那年,他还是五十多岁的心脏。
他还是那个快乐的老小孩。头戴礼帽,身着宽松的浅灰色套装,骑着洋气的黄色卡通电三轮,穿梭于县城的大街小巷。遇到熟人就下车,脱下礼帽,与人握手。他嗓门大,丹田气足,声音明亮又集中,穿透力极强,听到他的声音一群熟人就围上来。他的同龄人在大街上已经很少见,大部分都是他当年的部下。
虽然他年长,但腰倍儿直,站在那里玉树临风。大街上,人群中,他是最时髦的一个。没有人可以夺去他的风采。他面色红润,笑声爽朗,笑的时候左边眉毛里的一根长寿眉随着面部表情而抖动。
他精神矍铄,快乐活泼,可爱又英俊。
他极爱干净,每隔两三天就要泡一次脚。父亲专门为他配置了泡脚的中药。
半个月他要洗一次澡,父亲每次都陪着他,他却从不让搀扶。
意外还是发生了,有一次刚从澡堂出来,父亲去推车,交代好的不让他动,他却不听话,想一个人走过来,结果脚下一滑,蹲坐在地上。
我的父亲也已经六十多岁、身高只有一米七多,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跃而上,迅速上前几乎是抱起一米八多的他。
然而毕竟八十八岁的高龄了,又那么大的个子,体重将近二百斤,他的腰部骨折了。
由于年龄大无法手术,只有保守治疗,躺在床上静养。那段时间,他无法下床,不再活泼,即使我过去同他说话,他也提不起精神,变得郁郁寡欢。
他在忍受剧烈的疼痛,有一次我问他:“爷,您的腰是不是很疼?”
“乖乖,咋不疼呢?”
我的泪就扑簌扑簌流下来。“乖乖,别哭,你爸不正给我治着的吗?”
可是他的疼痛又有谁能够替代呢?
半年后,他终于可以下床了。我推出那辆可爱的黄色卡通三轮,将他扶上去。
穿梭于那些他熟悉的大街小巷,又带他去新开发的南关。他一路无语。
到一个减速带,我放慢速度,小心翼翼,但还是听到他发出低沉的“唏”,那是一声痛苦的呻吟。
“疼吗?”
“乖乖,咋不疼耶?”
我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
再遇到减速带,我就下车来,慢慢推过去。
我滔滔不绝地给他讲县城的发展与变化,他却丝毫兴奋不起来,深褐色的石头墨镜遮住了他的眼。再也看不到他欢喜的眼神,看不到他愉悦的表情。
我知道他的暮年已经到来。
这世间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我们看着最爱的人,生命一点点枯萎,却无能为力。
从南关折回的路上,我的眼泪哗哗地,到家都没有干。
期末监考那天,母亲打电话说爷爷胸闷。我的先生及时赶过去,将他背到车上。
母亲拿着他的棉拖鞋撵上去,车已经开走。
医院抢救无效,我们一起回老家。
他躺在那里,我和妹妹坐在他的身边,我们讲着童年的故事。
我俩手拉手,迈着整齐的步伐,从家里走到屋后的菜园,齐声喊着:“爷,吃饭哩!爷,吃饭哩!爷,吃饭哩……”菜园子里很快传出一阵爽朗的笑声,然后是极具穿透力的应答:“知道了,知道了。”一个高大的身躯走出来,一边牵一个,祖孙三人一起回家吃饭。
我们陪着他。眼瞅着他生命的烛光一点点变得微弱,直到那根烛芯燃尽,消失在一滩烛液里。
我说:“爷啊,我想念童年的小菜园,您什么时候再带我去摘草莓呢?”
他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却突然扬了扬手,仿佛给我说再见,仿佛对我放心不下,仿佛是听到了我对他说的话。
他拼了全力在同我告别。
还有两天就是他的九十岁生日,他没有等到。
他爱我。我却始终没有成为他贴身的小棉袄。
他走后,我的心灵字典便没了快乐二字。
之后,我经历了一场最难过的生死劫。
他又走进我的梦乡。我因躲避追逃回到童年的宅院,那三间老屋还是旧时的模样。
东屋的门敞着,两床被子摊开,却没有人。西屋的门关着,我向西屋走去,带着沉沉的心,满怀希望地推开,还是没有他的踪影。
我失魂落魄地走到院子的中央,哀毁骨立。突然听到他咳嗽的声音,虽不似昔日那般洪亮,却燃起我全部的希望。
我顺着声音走到院子的西北,首先看到一棵丈把高的呈爱可思(X)形状的古铜色老槐,看那颜色与质地分明有千年之久,使人瞬间想起诺亚方舟,而树的旁边一位骨瘦如柴的老者正在费劲地舞动手中的大斧头,似乎在拼尽最后的气力在完成一件事。
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我知道是他,他也仿佛知道是我,放下手中的斧头,步履蹒跚地走过来,并且张开双臂。
他光着的上身愈发地白瘦,能清楚地看出根根肋骨在薄如禅翼的皮下若隐若现。
这是我日思夜想的爷爷吗?为什么我等了千年才能见他一面?我嚎哭着扑向他瘦削的怀抱,摧心剖肝的疼痛……
就这样醒来,泪水正顺着眼角流畅地滑落在枕上。
我的脑海被瘦削的老者与那丈把高的老槐久久占据。
爷爷要告诉我什么?他拼尽全力在为我打造一艘爱的诺亚方舟,便是那棵千年老槐,就像我的童年被他驼在肩头。他知道我的调皮,总是爬高上低的,于是为我打造那么一棵树,就像他的怀抱,为我遮风挡雨,也避日防晒。
那是供我心灵疲惫之时的理想栖息地!
那是一棵爱可思槐。
谭丽莎。
作者简介:
谭丽莎,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音乐教师。周口市作家协会理事,西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教学之余痴迷文学。闲来拾笔,有文字见诸报纸杂志。作品入选《师者行吟》《师意盎然》《师墨飘香》《浙江小小说》。
(编辑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