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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文明冲突的价值》连载之六

  核心提示: 【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无论是网络还是纸质乃至广播,我们见到或听到最多的是文学作品,而哲学与史学对于我们而言似乎距离稍稍远了一点。曾几何时,本人对哲史也是热爱有加,亦曾写过一些关于哲史方面的拙作...


【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无论是网络还是纸质乃至广播,我们见到或听到最多的是文学作品,而哲学与史学对于我们而言似乎距离稍稍远了一点。曾几何时,本人对哲史也是热爱有加,亦曾写过一些关于哲史方面的拙作,只可惜杂七杂八所务缠身最终于没能坚持下来。而今天看有资料显示,巴先生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便开始了中国历史的研究,穿插叠加耗时33年之久翻译和评价了《史记》和《资治通鉴》两部史书,总计53部近1600余万字,应当说,巴先生在史学文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我们约请了巴先生,从今天开始拟陆续连载巴•钢普力布先生几篇关于历史和哲学方面的文章以飨读者,请爱好哲史的读者朋友前来围观,并提出自己的史学观点,以促进我们的哲史研究更快更好地发展,同时也为丰富《人民艺术家网》内涵做出各自的贡献。全文近九万言,我们打算分八期连载,以便为读者省去些许鞍马劳顿。

 

          编者:文心

 

编辑同志:

最初的爱情主要是以占有为第一性的。如果死缠烂打不间断地持续操控这种占有,也只是因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某种伤害,或者说要为自己的颜面讨回一些公道以平衡失重的心理而已。而我无论任何事情都没有心血。我只有一个愿任何占有欲,更谈不上持续,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与任何必要讨回任何公道,故更谈不上失重。从1988年入笔,断断续续写到2014年,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研究文本在电脑里沉睡了将近二十七年之久。今天我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因为我深刻的体会到,著书本身很艰辛,想必古人写历史更艰辛。为了对得起他们的劳动我尽自己绵薄之力,从1983年起我便以精神的双手操弄着犁耧耙耒,冒着严寒酷暑耕耘着大片大片的历史田畴,唯恐荒废违逆了古人的每一滴望,就是想牵引着逝去的岁月,让历史的每一寸光阴,照亮现代人每一寸心灵田园,再一次点燃起他们对现实生活的每一滴激情。而我坚信,一代高高在上的《史记》,决不会输给一部刚刚出世不久的稚嫩的《竹书纪年》,而尽管人性长期由善恶掌控,但人性中那部分不善不恶成分,随时都处于各自有所归属的叛逃状态,这种随时对状态的改变依然存在着变异的可能,而且人性的动态只是人性对自身的一个认知条件,而绝非是牢不可破的某个永久性主宰。因此,可以比对,可以质疑,可以恐惧,却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怕死而放弃活着一样。《竹书纪年》诚然可贵,而我们没有丝毫资格对《史记》有所微词,这是每一位有良知史学人必具的灵魂下限。因此,我并没有不给《史记》留一点体面的初衷,只是我坚信,谁更接近人性善恶的本真,谁就更容易靠近被人们认同的资质。屈尊降贵焉伍中天之日,枯藤燃枝怎比慧眼如炬。今天我将学习与研究历史的一点点成绩,向大家作一次胆战心惊的汇报,乞诸方家矫愚凌乱并匡吾不殆,如是,岂一个“谢”字了得。

 

    

      2025年08月01日

 

 

两种文明的冲突价值

作者:巴•钢普力布

 

历史的就是真实的。何为历史?经历的已然过去。这个答案很简略,但很能说明问题。真实的历史可以用三个维度来阐释:一是经历的正善经验,可以为我们的日后生活提供指导;二是经历的负值经验,可以用来培育吸取教训能力与习惯,告知我们不可为之而不为;三是经历了既不是正善经验,又不是负值经验,可供自己掂量再三然后,经过严密的判断,决定可做不可做。这些都是最为可贵的正直正善之举。因此关于历史,本人一直以来怀抱着小心翼翼的神圣态度来学习与研究。五十余年以来,也算矻矻以求,勖勖不惰,作深耕寥辍不为过。尽管所获微薄,但还是孜孜不倦,淘淘其间更兼陶陶其间,足见人心之可贵可爱。而就在即将越过花甲之年的时节,我被狠狠当头一棒,那一棒着实揍我不轻,生生把我打懵——两千多年以来一向权威的《史记》被直接挑衅,被新知新宠似乎刚刚冒出茅庐的《竹书纪年》大有干翻的凶险,看它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理直气壮地登录了我的视界,使我在万般无奈却又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将自己毫不心慈手软地推翻——要知道,我面临着两种文明的严重冲突——该如何从适?

 

五、伊尹初探

 

(一)伊尹

 

1.逆袭成长

 

伊尹从一个放牛娃最后成长为商纣王岳父家的大厨,也就说伊尹是中国厨祖。而真正使伊尹成为一代贤相的楷模自有其过人的政绩: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夏师败绩。汤遂伐三,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伊尹报。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引自《史记》)。也就是说,商朝推翻夏朝关键在于鸣条之战,商朝以敢死士兵6000人勇猛杀夏直取都城。鸣条之战时候夏朝的都城位于王都,那时的王都一般认为在豫西地区。鸣条是今天的哪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山西运城夏县之西,另一种说法是在河南封丘东。正因为伊尹有佐商之功,故商朝上下无不对伊尹敬重和遵从有加,遂有了伊尹辅佐商朝五代帝王的经历:辅佐的第一位是商朝开国国王成汤。伊尹最初是商汤王的臣子,辅佐商汤推翻了夏朝夏桀的统治建立了商朝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夏师败绩。汤遂伐三,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伊尹报。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引自《史记》)。夏桀在有娀氏旧地被打败,奔逃到呜条,夏军就全军崩溃了。商汤乘胜追击,进攻忠于夏桀的三㚇(读音:zōng),缴获了他们的宝器珠玉,义伯、仲伯二臣写下了《典宝》,因为这是国家的固定财宝。

 

2.五帝之佐

 

商汤灭夏之后,想换掉夏的社神,可是社神是远古共公氏之子句龙,句龙即相传为共工之子。“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引自《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后土即今天供奉的土地爷爷。)另有史书《国语•鲁语上》记载佐证“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也就是说在当下的时局中还没有谁能比得上他的能耐,因为惹不起,所以没有换成,于是写下《夏社》,说明夏社不可换的道理。伊尹向诸侯公布了这次大战的战绩,自此,诸侯全都听命归服了,商汤登上天子之位,平定了天下。”《史记·封禅书》还记载:“其后三世,汤伐桀,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竹书纪年》卷上记载:“殷商、成汤十八年癸亥,王即位居亳,始屋夏社。”《书序》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社”,这里指的便是社神后土,因其平九州有功,被尊位土神,享受祭祀。这三篇文章皆曰汤灭夏后,企图变更社神,最终未能实行,因为背景太大动不了。这也从另一个面反映了“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的思想观念乃至所形成的祭祀习俗。今仅存序,正文已无,便无从详考;辅佐的第二位商王是成汤次子外丙(长子太丁少亡,育有一子就是“太丁”)。商汤去世后,伊尹继续辅佐成汤次子外丙,帮助其稳定了新建立的商朝政权。“外丙,名胜。元年乙亥,王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引自《竹书纪年》)。”“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引自《史记》)。说的是:商汤逝世之后,因为太子之子太丁亡故而未能即位,便立太丁弟弟外丙为帝,这就是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病逝,立外丙的弟弟仲壬为帝,这就是仲壬帝。仲壬即位四年,逝世,伊尹复拥立太丁之子太甲为帝”;辅佐的第三位商王是成汤第三子仲壬。在外丙之后,伊尹又辅佐了仲壬,继续发挥其政治智慧。仲壬本名子庸,商朝第三任国王。“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仲)壬,是为帝仲壬(引自《史记》)。”史书《竹书纪年》同样有记载:“仲壬,名庸。元年丁丑,王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这两个记载是同样的;辅佐的第四位商王是成汤的嫡长孙太甲。太甲是太丁之遗子,商朝的第四位君主。“帝仲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引自《史记》)。”关于沃丁立帝:“沃丁,名绚。元年癸巳,王即位,居亳,命卿士咎单(引自《竹书纪年》)。”另有记载佐证:“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用《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引自《史记》)。大意说的是:太甲帝临政三年之后,昏乱暴虐,违背了汤王的法度,败坏了德业,因此,伊尹把他流放到汤的葬地桐宫。此后的三年,伊尹代行政务,主持国事,朝会诸侯。太甲在桐宫住了三年,悔过自责,重新向善,于是伊尹又迎接他回到朝廷,把政权交 还给他。从此以后,太甲帝修养道德,诸侯都来归服,百姓也因此得以安宁。伊尹对太甲帝很赞赏,就作了《太甲训》三篇,赞扬帝太甲,称他为太宗。太宗逝世后,儿子沃丁即位。沃丁临政的时候,伊尹去逝了。在亳地安葬了伊尹之后,为了用伊尹的事迹垂训后人,咎单作了《沃丁》。这也便是孔子所说的: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引自《论语》)。”一代贤相陨落,半璧商邦坍倾。贤相伊尹人走了,但他的不朽业绩以及光辉形象和竭尽禅心为商朝的赤诚贡献,永远铭刻在时人之心,永远感召着前赴后继的佐臣。

尽心竭力,不辱汤谊。为了对得起自己的使命,伊尹在太甲即位初期便担任丞相一职,但由于太甲一度不谋正业荒废政务而耽误了国事,伊尹为了教育惩罚将其放逐至桐宫。桐宫即埋葬商汤的地方让太甲为其祖父守墓,藉以借此机会让其深刻反省其政误,直到太甲悔过自新,伊尹才将其迎回,并归还政于太甲。不管如何评价,伊尹辅佐了商朝五帝几乎是不争的事实。太甲去世后伊尹继续辅佐太甲之子沃丁,使商朝基业赓续巩固,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伊尹:其劳如磨,其功撼世。

 

(二)冲突成型与幽王后果

 

1.繁札存异

 

如《史记》所载,再好不过——伊尹五帝之佐劳苦功高。问题是《竹书纪年》记载与此反差悬殊,逆道而驰,悖其意而曰之:“言作于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与此处言作于汤时不合(引自《尚书》。”历史不会装腔作势借以唬人,倒是作史之人的笔下如何巧越亦难逃一辨:“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约按:伊尹自立,盖误以摄政为真尔(引自《竹书纪年》)。”这个概念很令人纠缠,今天如何提高辨率精准以定论,不是一件容易之事。请看:“七年,王潜出自桐,杀伊尹,天大雾三日,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约按:此文与前后不类,盖后世所益(引自《竹书纪年》)。”我们情愿让人知回归,可惜人性的天平总是还原难耐孑遗:到底是太甲悔过返回朝廷伊尹还政于他,还是太甲悄悄逃出桐宫回到朝廷弑杀了伊尹,此实在不是一件无根无叶而给以定义的事情,除非情愫压根就有倾向,此为偏僻话题,另论。

 

2.载之疑之

 

关于《汲冢书》并不是只有《纪年》一本。据载:“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读音:lí,同“厘”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盖魏国之史书,大略与《春秋》皆多相应。其中经传大异,则云夏年多殷;益干启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公孙段》二篇,公孙段与邵陟论《易》。《国语》三篇,言楚、晋事。《名》三篇,似《礼记》,又似《尔雅》、《论语》。《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似是造书者姓名也。《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数,次言丘藏金玉事。《缴书》二篇,论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历》二篇,邹子谈天类也。《穆天子传》五篇,言周穆王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图诗》一篇,画赞之属也。又杂书十九篇:《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简书折坏,不识名题(引自《晋书·束皙传》

 

3.用废之果

 

1)幽王用人

 

让我们感到十分遗憾的是:仅就周幽王为犬戎所灭”而言便抱疑有余,因为,是一种不实之说。为救求证还原历史,我们不妨看看这段记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引自《史记》)。”大意说的是:周幽王任用虢(读音:guó)石父为卿,在国中当政,国人都忿忿不平。石父为人奸诈乖巧,善天阿谀奉承,贪图财利,周幽王却重用他。而周幽王既要罢黜太后,又要废除太子宜臼,这一系列不当行为惹怒了宜臼的外公申候,于是纠集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2)幽王命运

 

申侯作为申后的父亲太子宜臼的外公,申后和太子宜臼被废自然触动了申国的政治利益乃至家族深层次价值。被废的申后和太子逃到申国,申侯上书劝谏幽王毁废弃邪归正,却受到幽王的痛斥指责,随后幽王欲兴兵伐申诛杀太子宜臼,申侯甚为愤怒,最终做出了先发制人攻打幽王的决定。遂集合所属友好与幽王敌对人士,加之时下幽王的周王朝和西周初期相比实力已经大为衰落,但宗周尚保存六师,军队可达到15000人之多,除此之外还有王宫的禁卫军等。申人在西周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等九王时期都居于周都丰、镐以西为周王镇守西部边陲,在西周都城附近其势力不容小觑。但面对周六师申侯不免还是有所忌惮,这样申侯自然需要寻找助力。《史记·周本纪》记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此显然也是幽王的用人统治方式是不得人心的一面,这也一并成为了申侯决定攻打幽王的一个有力因素。但天下诸侯即便对幽王统治不满但周天子毕竟还是“天下共主”,反叛弑君是大罪不疑,即便不死也会受到天下人的非议指责,各诸侯谁也不想被枪打出头鸟。举凡世界之事总有出奇冒尖之存在,犬戎一族对周王朝的仇恨由来已久,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生与死的选择时,申侯最终选择了联合犬戎伐幽,公元前771年,周王朝最终落得个邦毁人亡的结局。同时也为东周的过度与强悍立国,埋下了不吉的伏笔。

如果预留给我们当代人一些回想的空间,我们会觉得周幽王这一系列的骚操作有“三个大忌”:过密、过重、过风险。一所谓的“过密”,即:“密”是事物外部及其内部的蓬松或者是紧致状态,是世界事物每一个事件与事件之间几乎未留任何缝隙的现状,如果事物一旦被逼到喘不过气的时候,不出人命那才怪;二所谓的“过重”,即:“重”属于引渡文化,重是由实形物体磅秤以后的分量定义。而此处的“重”则指的是事件的特殊与不同寻常。这是因为:古代皇朝中有三件顶级大事:一是皇帝登基大典;二是“废后”“废太子”;三是帝王封禅。所以,周幽王废后废太子事关重大,引起朝野上下一片哗然,不满之声缕缕入耳,所谓的惹恼众怒,以所谓众怒难犯;三所谓的“过风险”,即:“风险”是承担凶惨后果的落脚点。幽王在短时间内违背了“鱼水和谐其乐融融”原则,启用了“水火不容互灭同归”的谬识,低估了非皇的群团力量,而且没有很好地把控由于膨胀后的个人虚荣,最终导致江山尽毁个人消亡的悲惨命运。

 

3)泪与失法

 

重新回顾重大前情,此便:自己的女儿被欺负,自己的外孙被废太子,作为一方霸王富有权势的申候岂能甘心受辱,于是发兵周朝宫廷,几个回合嘶声怒吼,一举将周幽王杀死。太史公的《史记》记载: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于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陽曰:“祸成矣,无可奈何(引自《史记》)!”说的是:宣王听到了这首歌,有一对夫妻正好卖山桑弓和箕木制的箭袋,宣王命人去抓捕他们,想把他们杀掉。夫妇二人逃到大路上,发现了先前被小宫女扔掉的婴孩,听着她在深更半夜里啼哭,非常怜悯,就收留了她。夫妇二人继续往前逃,逃到了褒国。后来褒国人得罪了周朝,就想把被小宫女扔掉的那个女孩献给厉王,以求赎罪,因为当初这个被扔掉的女孩是褒国献出,所以叫她褒姒。周幽王三年,幽王到后宫去,一见到这女子就非常喜爱,就许为臣妾生下儿子伯服,最后竟把申后和太子都废掉了,让褒姒当了王后,伯服做了太子。太史伯陽感慨地说:“祸乱已经造成了,没有法子可想了!”“一见到这女子就非常喜爱”。这个节点是男欢女爱的起点,也是毁掉周室江山的起点。

幽王废掉了申后和太子。申侯很是气愤,联合缯(读音:zēng)国、犬戎一起攻打幽王。幽王点燃烽火召集诸侯的救兵。诸侯们没有人再派救兵来。申侯就把幽王杀死在骊山脚下,俘虏了褒姒,把周的财宝都拿走才离去。于是诸侯都靠拢申侯了,共同立幽王从前的太子宜臼为王,这就是平王,由他来继承周朝的祭祀。到最后诸国不买平王之账,只是因为其以下犯上为子不孝,子弑父而视其歹毒无徒。这是另话此不拟展开。打住。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一个需要争辩的事理:到底是周幽王为犬戎所灭”?还是申候杀了周幽王?

 

4.两误之恶

 

总结一下前情:用对一人,可保江山一座;用错一人,可毁天下生灵。遵从正义之道,践行仁德之举。如果《史记》记载如实,那么周幽王至少承担“两误”之失的后果:一误为周幽王其人存在着极大的人性邪用误区,故江山自毁自然难逃自毁之恶。试想,一个轻佻的就晓得爱女人贪恋女色的人,如何可以很好地治国理政。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适,数欺诸侯,诸侯叛之(引自《史记》)。”“那个时候幽王只顾翻云覆雨飞举成瘾,哪管江山社稷民生。所以说,人在昏庸的时候绝对不会有清醒出现。那个时候的幽王恐怕早已将凡得民心者始得天下,凡是失民心者必失天下,遗忘的一干二净(引自《道空空言》)。”所以,幽王自酿毁宫酒,莫怪先人冷眼观;二误为启用虢石父。生于前810年,卒于公元前771年,得年40岁,姬姓,名鼓,虢国上阳、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另一说为西虢国虢县、即今陕西省宝鸡市人,经孤山详考倾向于虢石父为陕西宝鸡人氏,其为西虢国第7任君主,虢文公的儿子,虢公翰的父亲。周幽王以虢石父为上卿,祭公为司徒,尹球为大夫。《史记》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虢石父为人善谀好利,加重对人民的剥削,国人皆怨,加剧了社会矛盾。据幽王登骊山烽火台为虢石父之劝果,命令守兵点燃烽火,以戏诸侯。褒姒开怀大笑,幽王遂以千金赏虢石父。这件事对日后周朝的覆灭也是一个不小的因素。周幽王任用虢(读音:guó,国)石父做卿,在国中当政,国人都忿忿不平。石父为人奸诈乖巧,善天阿谀奉承,贪图财利,周幽王却重用他。幽王又废掉了申后和太子。申侯很气愤,联合缯(zēng,增)国、犬戎一起攻打幽王。幽王点燃烽火召集诸侯的救兵。诸侯们没有人再派救兵来。申侯就把幽王杀死在骊山脚下,俘虏了褒姒,把周的财宝都拿走才离去。于是诸侯都靠拢申侯,共同立幽王从前的太子宜臼为王,这就是周平王,由他来继承周朝的祭祀。

 

    5.判刑

 

“人在惑时言不惑,其实已经惑矣(引自《道空空言》)。”老实说,我们对《史记》和《竹书纪年》的从适已然品尝到了很大的困扰。譬如有评价《竹书纪年》说:“不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为指导思想,大量记载宣扬古代‘放杀’的历史,譬如启杀益,太甲杀伊尹等事件。”也就是说:《竹书纪年》记录的凶杀案例多了一些,至于可信与否,尚不能最后定论。清朝道光年间进士朱右曾,把“晋隋唐宋以来索引过《竹书纪年》的孑遗”都蒐集了出来,编撰成了一本书,叫《汲冢纪年存真》——简称《存真》。此书一经问世,就揭穿了明代《竹书纪年》的画皮,它和《存真》非常不一样。此事朱右曾造不了假,所谓的“孑遗”,都是来自这些历史悠久、又流传广泛,历代天下读书人都看过的名家书目:晋代《春秋经传集解后续》、北魏《水经注》、唐朝《史通》、《括地志》,《宋书·符瑞志》《太平御览》、《资治通鉴外纪》、《路史》、《楚辞通释》,包括三亿七千万言的《永乐大典》等等。毫无疑问,明代《竹书纪年》就是伪书。

 

(三)蒙惑

 

1.时差

 

《史记》载:“言作于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与此处言作于汤时不合。”这句话时间概念上存有争议。《咸有一德》是古文《尚书》中的一篇,据说是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所作。然而,这与《汤诰》中提到的作于汤时的说法不符。据《史记》载:“汤归至于泰卷陶,中作诰。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汤诰》是商朝开国君主成汤所作的诰命,其中提到的“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等语句,被认为是在商汤时期业已存在。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是《咸有一德》这篇文献的创作时间与《汤诰》中提到的汤时的说法不一致,《咸有一德》是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所作,而非汤时所作。

《咸有一德》是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所作,古文《尚书》有此篇为证,文章有些冗长,但孤山还是冒着被读者讨厌的风险将其录于此,以供爱好者飨读: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曰:“呜呼!天难谌读音:chén,字义:1.相信。2.诚然。的确。3.姓),命靡常(即:无常)。常厥德(即:遵循本性、本心,顺乎自然,便是德),保厥位(即:天子之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启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爰革夏正。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非商求于下民,惟民归于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其难其慎,惟和惟一。德无常师,主善为师。善无常主,协于克一。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克绥先王之禄,永厎烝民之生。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很明显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伊尹将太甲流放至桐宫,见反思初见成效,便将太甲接回宫中,伊尹遂将商王之位还政于太甲。在这里孤山为古人祈祷:如果如此简单那就好了。正如前面所提,如果不是事先故意开脱,按照史料上持续所言:为拯救太甲而流放桐宫让其反思,但等反思功成归来,伊尹便还政于太甲,这是一件大善大德不过的事情。问题是关于伊尹和太甲之间的掣肘事件《竹书纪年》另有不同的记载:“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伊尹自立,盖误以摄政为真尔。七年,王潜出自桐,杀伊尹,天大雾三日,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引自《竹书纪年》)。”这个很让孤山大跌眼镜且惊厥不已。如此说来,伊尹流放太甲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让太甲反思改造,而是自己欲望上位成皇,经过这一番所谓的骚操作,之后伊尹之目标果然得以实现而自称商王。由于民相怨国不服天下有乱,太甲闻言心中烈矩大燃,不久率随从返回朝廷集结旧部一举将伊尹弑杀夺回帝位。而对于年富力强智慧正直篝旺之际的太甲而言,考虑到前辈们的声望和家族显赫的位高权重的影响,为了平息某种世态和对民众有所关于个人形象方面的交代,于是太甲提拔任用了伊尹的两个儿子入朝为官。

 

2)反差

 

如此看来,尽管《史记》与《竹书纪年》记载的事件反差很大,但是,就人性容斥兼具角度而言,既兼顾了孟子的性善,又关照到了荀子恶的人性出发刻度。相信,太甲返回朝廷前的浑浑噩噩不谋正事,幼主被大臣流放欺压这似乎更符合人情物理,更符合历史真相。但是由于现代对不同地区出土的商代甲骨文的破译,发现整个商代伊尹都是师权的象征,爪牙遍地势力笼罩,地位尊贵万民敬崇,并且有伊尹放逐与迎回并还政于太甲的记载,在整个商代乃至其后的历朝历代中,伊尹的后人都享有着很高的地位与权力。因此就这些记载,这里面至少有部分存疑。但是通过历史记载的事实来看,帝丹朱被臣弑是可以将其纳入考虑信赖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殷纪颠覆了《史记》记载的历史第一位贤相伊尹的形象。伊尹流放太甲而称王,结果被太甲潜逃回来杀害。幼主被大臣流放欺压,似乎更符合历史的真相。由于不同地区出土的商代甲骨文的破译,发现整个商代伊尹都是师权的象征,地位尊崇,有伊尹放逐与迎回太甲的记载,并且伊尹的后人都有很高的地位与权力。因此殷纪这部分存疑,有待进一步考究。

 

3)飘忽

 

《史记•周记》有不同的就是共和行政的记载:共和行政就是周厉王被国人赶走之后,周公、召公二相共同执政。而《周纪》则说是共伯和行天子之政,即共国的伯,名“和”者,摄行君位。这似乎更合乎“共和行政”的说法。另外,还有完整的穆天子史事,以及记载了周幽王死后,两王并立的史事。此外,书中很多事件的记载也和其他史书的记载颇有出入。比如书中记述,自周受命直到周穆王时应该是100年,而并不是周穆王100岁等。《竹书纪年》一书,以记载王室争权夺利的斗争为核心。《竹书纪年》因其写作的思想和所记内容与正统的儒家思想大相径庭,受到后世儒家贬斥,该书的学术地位日渐下降,甚至被称为“荒诞”之书。《竹书纪年》,别名《汲冢纪年》、《古文纪年》,作者为春秋时期晋国史官、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创作年代先秦,文学体裁编年体通史,内容篇数十三篇,历史价值中国古代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

《竹书纪年》对史学界的震撼,在于它所纪录的史料与《史记》所描述的不单内容大不相同,而且价值取向相异。《竹书纪年》描述了从夏朝到战国时期历代所发生的血腥政变和军事冲突,根据《史记》所记载,商朝太甲被伊尹囚禁3年后,伊尹见太甲改过自新,便郑重的将国家交给他。太甲复位后,沉痛接受教训,成为了一个勤政爱民、励精图治的圣君。

不过,《竹书纪年》对此却有不同的描述:伊尹放逐太甲后,自立为王,七年后,太甲潜回杀掉篡位的伊尹,并改立伊尹的儿子伊陟和伊奋继承伊家。杜预说:“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大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

由于《史记》采用纪传体来记述事件,竹书纪年的出现,可以从另一角度审视史记内容,如“夏启杀伯益”、“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共伯和干王位”,与史书有极大差异。又如《竹书纪年》记载:“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可能是指公元前899年4月21日,郑(今凤翔或华县)地区清晨时发生的日全蚀,可据此推定周懿王元年的真实年份(也有学者对这个说法存疑)。

 

4)维说与谁

 

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指出今本纪年中的周幽王六年(前776年)日食出自《诗经·小雅》“十月”和《新唐书·历志》“大衍历议日食”,本是周代的无年代日食纪录和唐代以前的计算结果。实际上这便是我们的被囚禁的认知。

“一位大厨炒了一大盘菜,三位顾客同时食之。离开餐厅之后一位顾客说:什么玩意,太难吃;另一位顾客说:还将就,众口难调呀:最后一位顾客却说:好多年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品,爽!至此我们得出一个坚硬如铁的结论:所炒之菜不在于本身是否好吃难吃,而在于吃菜的人是谁(引自《道空空言》)。”蒙惑既然逃脱不掉,那么禹弑舜,甲弑伊,败德之事酷于汲法魔石。人类需要弄明白。正义非正义是同一个概念。普天下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说,只有谁的口味如何和掌握了心狠手辣的法术。但见飞沙走石只不过角质而已,跌代随时可以与世界对立,然后成型为承载一切可能的魄力。世界有万般大巧,除魔卫道,襄助觉醒,大丈夫理应立于天地之上,方能明辨是非,只要寥险之胜,权威几乎为零,足见,否定与认可只有借助宇宙洪荒之力,令满天星辰为我布阵,只为与误识宿敌一战。这恐怕是人类行将更久的智慧发掘与竭力启动。

 

4.两次重大意义的分离

 

“是谁在强调闹剧,我们这些后人无法详察,但就人性的倾向而言,孤山在《统僭通鉴》中对传统儒学家推崇的三代盛世夏、商、周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认为三代并非文明顶峰,而是相对未开化的蒙昧时期。蒙昧期一旦逾越了‘清明’分水岭就意味着踏入‘两次分离’始——第一次是手工业与商业的分离,第二次是畜牧业与农业的分离。对于此两次分离,孤山本人给予了很高评价:政治平均主义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主义。商人周人并非未处于完全蒙昧之状,只是他们终于有一天从蒙昧中突然苏醒而已。直至后来的晋武帝时期前夕三国归晋之后,社会分工趋于或接近细化之完善。这是因为:第一次是手工业与商业的分离,第二次是畜牧业与农业的分离,中国社会分工细化源于经过这两次形态分离所带来的思想分离与精神方面的巨大变革,才有了国人思想产生飞跃的大好机遇,使得时下的中国从劳务从荒蛮混沌的状态,第一次走向劳务分工清晰细化的状态,因为,分工细化是社会进步的重大标帜之一,所以这是历史上国人第一次思想产生的巨大飞跃。这两次分离为摆脱国人原始蒙昧提供了助力很强的认知依据,也为古代社会分工细化奠定了今后更加细化的基础。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在技术、文化、制度等方面的不断进步,国人智慧走出云泥差异指日可待(引自《道空空言》)。

 

 

1988年08月13日最初小稿

2010年10月07日—11月03日初稿

2010年11月11日—11月18日二稿

2010年11月21日—27日复修

2011年05月19日—25日再修

2014年02月27—28日定稿

                 于青岛玛嘎德书屋

 

本文作者简介:

•钢普力布,蒙古族,字:伯公、车夫、沃罕,又字:子而、了乙、道空,号:孤山愚翁、阿古达木,清虚居士,1954年11月11日生人,籍贯:内蒙古呼伦贝尔,以修习易、道、儒、史、禅为主要对象,兼修逻辑学、语言学、伦理学、文艺美学、西方哲学、文化类别学等。著书若干,弟子若干。人生实践:一辈子读书写字。一辈子传播学问。一辈子说人好话。一辈子履行报恩。一辈子慈人恕世。

 

                                                           (编辑 文心)

 来源:人民艺术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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