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网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吉林 辽宁 江苏 山东 安徽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陕西 山西 黑龙江
四川 青海 海南 广东 贵州 浙江 福建 台湾 甘肃 云南 宁夏 新疆 西藏 广西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思想理论 >> 内容

人民时评:官商合谋不治,矿难瞒报难止

  核心提示:人民时评:官商合谋不治,矿难瞒报难止...
        严查有无合谋瞒报,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瞒报行为实行严惩,才能令监管者不敢疏忽大意
       尽管从国家法律到部门规章,都对矿难瞒报行为作出了严厉惩处的规约,但瞒报现象并未因此减少。日前,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4月份以来发生的6起较大瞒报事故,要求必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详见本版5月9日报道)

  瞒报并非新现象,但最新通报的这6起事故显示了一些新特点。国务院安委会在通报情况时强调,事故反映出矿主及“有关人员”共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这些“有关人员”竟包括监管人员,甚至还有煤管所为瞒报出谋划策,出现了“官商合谋”、“猫鼠一窝”现象。这样的现象及其原因,值得警思。

  对于煤矿安全事故的问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手段向来很硬,对瞒报的制裁措施也相当严厉。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针对不报或谎报情况作出了施刑规定;2007年,国办针对年初5起恶意隐瞒矿山事故而专门发出通报,亦要求“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不过,诚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领导所言,对“瞒报”的处罚下手不狠。此次通报的几起矿难,矿主做法再次表明,一旦“瞒报”不比“实报”失去太多,甚至照样升官发财,瞒报就会成为矿主的第一选择。

  监管部门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能否及时监管、第一时间施救,并在事后严格查处,尤为关键。令人震惊的正在这里:此次通报的6起矿难瞒报事故中,瞒报的“技术含量”其实并不高,已有群众纷纷举报,蛛丝马迹显而易见。但在鸡西“4·26”矿难中,当地监管部门在派出13个调查组、耗费4天时间后,居然得出“查无此事”的结论。是监管能力太差还是另有猫腻?而云南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4·15”矿难中,出事煤矿倒是及时报告了镇煤管所,但在自救过程中,镇煤管所竟然与矿主共同瞒报,销毁证据,伪造记录,这岂止是玩忽职守,分明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为什么这些监管部门能成为矿主为己所用的一枚重要棋子?从以往的情况看,矿主认为只要把监管人员搞定,矿难信息就可玩于股掌。这种搞定,不仅在于平时的经济利益输送,使他们对自己的生产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更在于完成一种政治利益与事故责任的“绑定”:咱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我出了问题你也脱不了干系。

  “猫鼠一窝”的后果极其严重,不仅使安全生产失去了监管防线,矿工的生命得不到保障,而且它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只有严查有无玩忽职守、有无贪污腐败、有无合谋瞒报,特别是严惩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瞒报行为,才能令监管者不敢疏忽大意,不敢任其驱使。只有决不姑息瞒报,严惩官商合谋,才能有效杜绝矿难的不断“复制”。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艺术家网
  • 欢迎投稿 | 会员搜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主管:文旅部·中乡会扶贫委
  • 人民艺术家网 www.rmysjw.org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24 www.rmysj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4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