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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质量万里行”也拿“封口费”

  核心提示:当“质量万里行”也拿“封口费”...

                                                          郝 洪

  看多了关于媒体“封口费”的新闻,《中国质量万里行》黑龙江记者站“90万元宣传费风波”实在没什么奇特之处。从“接到举报”,到“上门采访”,写出“批评报道”,再“放弃刊载”,转而收受“宣传费”,那些以收取“封口费”为生存方式的媒体,大多遵循这样的揽钱路线。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发生在“中国打假维权第一品牌杂志”身上,让人格外吃惊。受伤的,是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封口费”照见媒体的腐败——已经不仅仅是几个记者的自甘堕落,而是赢利压力之下,一些媒体的集体沉沦。有人说,媒体应该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殊不知,有一部分媒体,并不是见利才忘义,而是以义易利,操公器以谋私利——它将良知与社会责任明码标价,对外贱卖。

  赢利当然是媒体、尤其是商业媒体的主要目的,媒体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但怎样赢利,却有不同的路径选择。事实上,秉承责任、遵从客观,这本身就可以为媒体赢得商业利益。客观、公正的独立报道,准确、适度的锐利批评,帮助媒体赢得公信力,而公信力本身是有价值的——公众对媒体热切的信任与广泛的支持,将为媒体赢得更多的发行量,进而赢得更多的商业广告。

  但是,急功近利的时代,容不得媒体慢慢培育自身的公信力。一些媒体并不是将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法治视为己任,相反,他们从社会监督缺失和法制的缺位中,发现了快速生财之道。他们不是要亡羊补牢,而是将这些缺口进一步撕开,将头伸进去,从不义之财中分一杯羹。2007年,《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被黑煤矿打死一案如是;2008年,山西干河“矿难”,真假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丑闻如是,河北蔚县“7·14”矿难“封口费”大案亦如是。

  容不得媒体慢慢培育自身公信力的,还有那些惧怕监督、排斥监督的强大力量。“黑幕”遮蔽的不仅仅是违法企业,还有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倘若媒体通过客观、锐利的批评建立起公信力,“黑幕”将被揭开,利益纽带将被打破。

  谈到媒体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我们在这方面并不缺榜样。《京报》创始人、著名记者邵飘萍即是宁死不收30万“封口费”,以“一个追寻言论自由和人格独立的灵魂”,完成了其短暂的历史跋涉。今天,当我们诸多记者在生命、金钱和良知之间徘徊挣扎时,有多少能够想起那个立志以新闻“救国”、“能抵十万军”的邵飘萍。

  我们需要榜样的力量,更需要一个良好的媒体成长环境,当社会监督成为常态,媒体客观、锐利的批评报道获得更多的鼓励,帮助媒体建立起与民众的信任关系,并从这样的信任关系中获得商业信誉,“封口费”现象才能真正从媒体的产业链上消失。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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