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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进一步贯彻落实《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核心提示: 3月15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由于这一《办法》较其前身《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有较大的修订,更因为这是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特别是在国务院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3月15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由于这一《办法》较其前身《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有较大的修订,更因为这是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特别是在国务院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修订,《办法》一经出台就在业界引起热烈反响。
    为了解艺术品经营单位在执行《办法》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政策建议,促进《办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进而规范艺术品市场秩序,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4月27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在北京召开艺术品行业座谈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以及行业协会、画廊、艺术品拍卖企业、艺术品金融等30多家业界机构的负责人围绕《办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出台《办法》,是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文化市场行业管理理念,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繁荣,《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形成管理部门、艺术品经营单位和行业协会目标一致、良性互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艺术品行业新趋势与老问题并存

    《办法》修订正逢其时

    《办法》的前身《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出台于1994年,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后,我国艺术品市场取得长足发展,但新老问题也层出不穷,在当前国务院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的背景下,文化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和推动艺术品行业的发展,对《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由于此次修订与上一次修订时隔12年,其间,艺术品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涌现出了一些新的业态,而与此同时,一些困扰行业很久的老问题也依然存在,这种新趋势与老问题并存的现状是此次《办法》修订的行业背景。在座谈会上,很多与会代表都表示,艺术品行业在这12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新的业态,比如艺术品金融、艺术品电商等蓬勃兴起。就市场现状来说,一方面这些新兴业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重塑着国内艺术品市场,亟须被纳入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规模越发庞大的艺术品市场也有很多突出问题,比如虚高评估、虚假鉴定、投机炒作等,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于这种现状,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办法》的修订和实施对于规范当下的艺术品市场环境和秩序、推动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北京东方雍和宫国际版权交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嘉元的看法代表了很多业界人士对《办法》修订和实施的高度认可:“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和运营需要有依据和原则,我们调研了包括律师、画廊、拍卖行、投资人、藏家等的意见和看法,《办法》的修订和实施非常受欢迎。”

    针对《办法》中的某些具体规定,以及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业界人士也提出了诸多建议。德滋画廊董事长白洪认为,《办法》的修订和实施是为艺术品市场建立公信力的起步,但在落实中要注意兼顾各种不同的情况,比如国内艺术品市场上艺术家个体与藏家之间的交易也是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市场的监管也不能放弃。注册国际艺术经纪人协会评估委员会委员刘睿则呼吁建立完善的艺术品市场评估体系与服务体系。亚洲艺术中心(北京)董事长李宜霖期望在《办法》实施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出台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政策,整合艺术品行业力量,促进中国艺术品市场与国际接轨。慧空间创始人付成武则希望在《办法》落实执行的基础上,未来能够建立系统的销售记录,为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提供真实的交易记录。

    此外,税负问题是几乎所有与会经营者都有所谈及的问题,由于画廊代理的艺术家个体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画廊几乎没有抵扣项,实际上需要缴纳近乎全部销售额17%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国家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减轻了很多行业的税负,但画廊行业税负依然很重。对于这些现实问题,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文化部正在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来自落实执行《办法》“一线”的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的周超则表示,北京的艺术品市场规模较为庞大,在监管方面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办法》发布之后,北京市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接下来会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维护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希望艺术品经营单位能够认真学习《办法》,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准确理解 形成合力

    共促行业繁荣发展

    在听取了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意见后,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出台《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艺术品行业发展繁荣。具体来讲,就是既要解决当前艺术品市场的突出问题,也要为长远发展提供规范路径;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做到行业发展和公众利益的平衡。此外,此次《办法》内容调整比较多,比如根据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特别是新兴业态,增加了一些新的经营主体,这些市场主体都要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经营活动方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了一些新的制度设计和规范要求,比如明示担保的制度、尽职调查的制度、专家委员会制度等,这些制度约束和规范,都有相应的上位法或中央的政策文件作为依据,都是企业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业界机构认真学习、理解和把握。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艺术品内容的监管,一直是文化部门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修订《办法》,虽然在第六条禁止内容方面仅做了微调,但通过引入专家委员会制度等措施,事实上是强化了对艺术品市场各环节内容问题的全领域监管。

    另一方面,《办法》的贯彻落实需要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努力配合:政府部门需要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接下来印发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释义和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进行反馈并予以解决;企业需要认真学习《办法》中的各项条款,完善企业内部的工作流程,规范经营活动;行业协会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

    据了解,为了推动《办法》实施,前期文化部发布了《办法》解读文本,印发了《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召开了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参加的研讨会。下一阶段,文化部还将陆续开展多项重要工作,一是组织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制定印发《办法》释义,对《办法》条款进行详细解释,方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和企业理解并准确把握《办法》;三是指导地方开展《办法》的学习和培训;四是对艺术品市场实施信用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警示名单制度;五是加强执法办案,今年文化部将组织、协调、指导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对艺术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至少会查办一批艺术品市场重点违法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编辑 张燕)

 来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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