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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涛律师:夫妻一方借款经营生意,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核心提示: 杨律师您好!我老公在北京做装修,偶然从他朋友那得知,去年在他哥们那借款十二万用于资金周转。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假如我起诉离婚,这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吗? 河南 刘连芳 律师答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杨律师您好!我老公在北京做装修,偶然从他朋友那得知,去年在他哥们那借款十二万用于资金周转。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假如我起诉离婚,这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吗?                   

河南  刘连芳

 

律师答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2.夫妻一方签字,事后另一方进行了追认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从您的叙述来看,综合上述法律条款,您老公从朋友那里借款十二万用于资金周转,这笔款属于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笔借款应该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律师 杨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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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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