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网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吉林 辽宁 江苏 山东 安徽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陕西 山西 黑龙江
四川 青海 海南 广东 贵州 浙江 福建 台湾 甘肃 云南 宁夏 新疆 西藏 广西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艺苑百家 >> 综合 >> 内容

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核心提示: 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文市发〔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


 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文市发〔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文化娱乐行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经营模式陈旧、产品类型单一、消费人群狭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导致行业形象和社会评价不佳,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行业发展。2013年下半年以来,文化部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套可借鉴可推广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同时,一些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企业先行先试,在拓展消费人群、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这些都为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积累了有益经验。为贯彻国家关于“稳促调惠”和“放管服”的决策部署,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融合发展、创新供给、拓展受众、提升形象为总体思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发展导向,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着力解决制约文化娱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二)基本原则。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实现有效监管,主动服务,良性互动,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

  (三)主要目标。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在公众文化生活中起积极作用的现代文化消费场所。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文化娱乐行业发展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娱乐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全面加强从产品创作生产到传播展示等各环节的内容自审。鼓励企业依托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文化娱乐产品。

  (二)鼓励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积极引入体感、多维特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快研发适应不同年龄层,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和具有联网竞技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鼓励高科技企业利用自身科研实力和技术优势,进入文化娱乐行业,合作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和娱乐场所改造升级,促进行业吸收新理念、新观念、新技术,增强文化娱乐企业创新创造的动力和活力。要以产品研发促进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带动产品研发,逐步形成产业链上下呼应、合作共赢的格局。

  (三)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鼓励游戏游艺场所积极应用新设备、改造服务环境、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其增设上网服务、休闲健身、体感游戏、电子竞技、音乐书吧等服务项目。鼓励歌舞娱乐场所利用场地和设备优势,依法提供观影、演出、游戏、赛事转播等服务,办成多功能的文化娱乐体验中心。鼓励在大型商业综合设施设立涵盖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电子竞技等多种经营业务的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鼓励娱乐场所与互联网结合发展,实现场内场外、线上线下互动,增强娱乐场所体验式服务,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

  (四)鼓励娱乐场所发展连锁经营。以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场所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鼓励娱乐场所跨区域开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场所入驻城市文化娱乐综合体。鼓励连锁企业提升服务水准,引领行业创新,支持连锁企业上市,做大做强行业品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的连锁场所予以扶持,对其新设场所,应当给予行政指导,及时办理审批事项。

  (五)支持以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带动行业发展。支持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和地方各级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游戏游艺竞技赛事,并依托赛事平台开展其他衍生业务,以竞技比赛带动游戏游艺产品的研发推广、经营业态的转变和行业形象的提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引导和扶持各种竞技比赛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

  (六)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娱乐场所面向中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及特殊群体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条件的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组织与承接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艺术讲座、声乐器乐舞蹈培训、休闲健身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娱乐产品。

  (七)探索对娱乐场所开展环境服务分级评定。行业协会要制定娱乐场所环境服务评定标准和程序,逐步开展环境服务分级评定工作,引导场所提高服务品质,优化环境布置,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场所敞亮整洁、开放规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环境服务评级较高的场所,要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对环境服务评级较低的场所,要加强检查巡查,加大指导力度。

  (八)严格行业自律。娱乐场所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做到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不涉黑,不踩红线,不打擦边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不得以转型升级的名义,违法开展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禁生产、销售、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和赌博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严禁在场所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画面。

  三、工作要求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要加快推进《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戏游艺场所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全面取消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要求,不得以总量和布局规划等为由停止娱乐场所的审批受理,不得开展一刀切式全行业停业整顿,切实消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壁垒。对娱乐场所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要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要配合财税主管部门落实好娱乐业营改增政策,切实减轻行业税负。

  (二)加大行业扶持力度。要用好文化产业领域的金融支持、财政扶持、人才培育等政策手段,支持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鼓励品牌企业跨区域经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娱乐行业,为企业上市、融资等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娱乐场所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目录。

  (三)确定转型升级示范场所。要通过现场观摩、示范引导、论坛交流、行业培训、案例发布、经验推广、行政奖励等多种方式,全面部署、有序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确定本地至少3个转型升级重点城市(区),各重点城市(区)应当分别发展3-5家歌舞娱乐转型升级示范场所和游戏游艺转型升级示范场所。示范场所优先享受文化产业优惠政策和政府扶持资金,优先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优先享受政府、协会等提供的培训机会。对示范场所开设符合条件的新场所,提供行政审批便利。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坚守内容合法这条底线,加强现场巡查和随机抽查,严格内容审核,依法严厉打击踩红线、打擦边球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要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摸清娱乐场所家底,完善场所信用信息,将严重违法的娱乐场所列入黑名单,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要依法取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吊销严重违法娱乐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成立地方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转型升级中的组织协调、行业服务、自律规范等作用。支持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开展娱乐场所环境服务分级评定工作,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支持各级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搭建年会、论坛等行业交流平台,大力开展行业培训,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对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为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对行业转型升级进行宣介,邀请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对转型升级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专题报道;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转型升级工作进展。建立转型升级试点场所工作档案,利用试点场所的新旧变化进行典型宣传、示范引导。

  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本地区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重点城市、示范场所名单、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工作措施)报送文化部,并于每个季度末将转型升级工作实施进度、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送文化市场司。文化部将从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对转型升级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并自2017年起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协会、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文  化  部

                                                                                                                                                  2016年9月18日

 

                                                                                                            (编辑 吕晓岚)
 

 来源:文化部
相关文章
  • 欢迎投稿 | 会员搜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主管:文旅部·中乡会扶贫委
  • 人民艺术家网 www.rmysjw.org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24 www.rmysj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41911号